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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内容
1.健康干预:在江西省范围内开展青少年近视及公众眼病公益筛查与免费配镜、患者健康教育服务;
2.眼病救助:为特殊群体家庭眼病患者治疗提供医疗费用资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眼病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轻其就医和家庭负担。病种主要包括:
(1)患有晶状体、青光眼、角结膜、白内障等眼疾病;
(2)眼眶病;
(3)斜视、弱视;
(4)特定人群近视矫正手术。
二、救助对象
1.健康干预
(1)青少年近视:面向中小学青少年开展眼健康筛查与配镜补贴服务。
(2)其他眼病科普教育及筛查:面向糖尿病、高血压群体、视物不清群体及其他中老年群体开展眼病科普教育及筛查。
2.眼病救助
适用于经医院确诊符合眼病适应症并接受相关检查治疗的特殊及困难人群。
(1)原建档立卡对象、防返贫监测人员以及低保、特困、五保、残障及低收入人群等;
(2)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志愿者、爱心捐赠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消防救援人员及直系亲属、现役及退役军人和其直系亲属、爱心捐赠人以及其他对社会(如抗震救灾、见义勇为、志愿者等)有特殊贡献的人群;
(3)其他困难情况的。
3.近视矫正手术补助
志愿参军、报考军警院校等报效祖国的有志青年
三、救助标准
序号
类型
具体标准
1
健康干预
1.开展青少年近视、眼病筛查及眼健康档案建立,预计惠及10000人,人均费用20元。
2.困难家庭青少年近视配镜,补助标准300元/人。
2
眼病救助
医疗总费用除去医保基本统筹、民政补助、大病补助等各项补助以后,对超出国家医保规定的最低自费金额部分予与救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人。
3
近视矫正手术补助
面向特定人群,如:参军、报考军警类院校人群,给予施近视矫正手术补贴,按照1000元/单眼,最高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实施。
四、申请材料
1.救助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近2年内);
4.医疗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5.因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须知
1.已申请其他救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若经发现重复申请,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救助款。
2.救助资金有限,实行“先申请先获得”原则,申领完毕即停止受理。
联系人:吴志杰 联系电话:0791-86801361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睛明强赣”受助患者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