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
  • 欢迎来到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English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的项目
  • 捐款与查询
  • 信息披露
  • 政策法规
  • 我们的伙伴

新闻资讯

“红”动态
党建+
青年文明号

联系方式

           红十字基金会
扫一扫微信关注我们

扫一扫微博关注我们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红”动态
“红”动态

【“江小红”说】@纳税人,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指南!

image.png

一、政策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例:

2021年A公司利润为1000万元,该公司2021年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通过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捐款150万元,2021年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向A公司开具了江西省公益事业票据(电子)150万元。 若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需要缴纳250万的税(1000万元×25%)。A公司捐赠150万元,那么是不是就只用缴税100万?

解析:

并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并不是直接抵扣要交的税款,而是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公司利润1000万元,因此2021可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120万元(1000万元×12%),应纳税所得额为880万元(1000万元-120万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年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为30万元(150万元-120万元),可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抵扣申报条件


扣除比例

示例

税前扣除

注意事项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限额扣除

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用于慈善活动的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未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当年无需纳税调整;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超过12%的部分作纳税调增

全额扣除

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全额税前扣除

无需纳税调整

二、操作指南

第一步:接收票据

企业捐赠时,要及时取得捐赠票据。加盖公章的“江西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电子)”,为您的税前扣除合法凭证。

第二步:准备材料

根据所属地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税务部门要求的文件和材料。

第三步:账务处理

企业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四步:申请办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

1.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捐赠,要注意公益性组织是否具有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且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2.企业须取得省级以上那个(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4.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3-05 09:48:06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篇:江西省红十字会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动员部署会议  下一篇:【“江小红”说】@纳税人,公益捐赠可申报抵扣个税啦,送你一份操作指南~

关于我们

  • 机构简介
  • 红基会章程
  • 结构架构
  • 理事成员
  • 在职人员
  • 荣誉奖项
  • 资格证书
  • 免税资格
  • 大事记
  • 联系我们

我们的项目

  • 助学类
  • 助医类
  • 助困类
  • 减灾救灾防灾类
  • 社区支持

政策法规

信息披露

  • 募捐信息
  • 招标讯息
  • 信息披露制度
  • 机构年报
  • 年检报告
  • 审计报告
  • 资助信息

项目地图

我们的伙伴

  • 合作企业
  • 定点医院
  • 媒体伙伴
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Powered by MetInfo5.3星速科技技术支持36010202000461号赣ICP备17009488号-2 地址:南昌市豫章路72号省红十字会一楼 邮编:33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