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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红救在赣鄱”公益项目

江小红救在赣鄱

一、项目背景

为切实缓解我省许多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因病陷入生活困境等境况,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始终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起“江小红救在赣鄱”项目,旨在为困境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支持,传递社会温暖,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救治。

二、救助对象

为罹患罕见病、严重职业病、困难群体易患病、儿童疾病以及其他重特大疾病的患者医疗救治提供资金救助。

附注:1.罕见病范围参考《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药监局、中医药局关于公布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0号)以及《关于公布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26号)。

2.职业病范围参考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3.其他重特大疾病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尿毒症、严重三度烧伤等。

三、救助标准

1.患者医疗自费部分≥50000元,救助金额为5000元;

2.50000元>患者医疗自费部分≥20000元,救助金额为3000元;

3.20000元>患者医疗自费部分≥10000元,救助金额为2000元;

4.10000元>患者医疗自费部分≥1000元,救助金额500元。

附注:患者自费部分等于医疗总费用(诊疗费,不含床位费、空调费等)减去医保基本统筹、民政补助、大病补助等各项补助以后的金额。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救助申请表提交至江西省红十字基金会;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情况核实;

3.审核通过后对予以救助的人员进行公示;

4.拨付救助款。

五、申请材料

1.救助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3.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近2年内);申请严重职业病救助应提供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医疗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5.因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须知

1.已申请其他救助项目的,不得重复申请本项目。若经发现重复申请,将依法追回已发放的救助款。

2.救助资金有限,实行“先申请先获得”原则,申领完毕即停止受理。

联系人:吴志杰    联系电话:0791-86801361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路72号

 

附  件:救助申请表

附件:救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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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18 10:09:31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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